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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8,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68千元,依預算
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68,000 76,000 -8,000 -10.53%
0900 預備金 68,000 76,000 -8,000 -10.53%
0901 第一預備金 68,000 76,000 -8,000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