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84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 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法 警等分別辦理紀錄、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3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兼職費4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0千元,係尿液檢驗鑑定
 費。
3.物品3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5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5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千元。
5.國內旅費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5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0千元。
234,000 204,000 30,000 14.71%
0200 業務費 234,000 204,000 30,000 14.71%
0241 兼職費 4,000 24,000 -20,000 -83.33%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000 30,000 50,000 166.67%
0271 物品 30,000 3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0,000 60,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60,000 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