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8,52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84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78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3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2,803千元。
(3)通訊費14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988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1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100千元,係車輛及志工等之保險
  費。
(7)物品1,62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67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
  75千元。
<3>車輛油料費274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1.7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4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990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64千元,係按員工132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82千元,係按檢
  察官13人,每人每年14,0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315千元。
<4>法警制服費106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7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200千元
  。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50千元。
<8>一般行政事務費80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716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7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69千元,係按機車3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1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
  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28千元,係職員122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50千元。
(12)國內旅費12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6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1,840,000 11,844,000 -4,000 -0.03%
2000 業務費 11,780,000 11,784,000 -4,000 -0.03%
2003 教育訓練費 135,000 13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803,000 2,803,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44,000 144,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88,000 947,000 41,000 4.33%
2024 稅捐及規費 19,000 1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51 物品 1,624,000 1,662,000 -38,000 -2.29%
2054 一般事務費 2,990,000 2,986,000 4,000 0.1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716,000 687,000 29,000 4.2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7,000 437,000 -40,000 -9.1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50,000 1,65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12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0,000 6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0 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