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39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 、通譯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到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661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36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3,81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
  15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2,998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66千元,係尿液檢驗鑑
 定費。
4.物品5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573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2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45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9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76千元。
6.國內旅費22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72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66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4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5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20千元。
5,661,000 2,502,000 3,159,000 126.26%
2000 業務費 5,661,000 2,502,000 3,159,000 126.26%
2030 兼職費 36,000 36,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813,000 815,000 2,998,000 367.8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66,000 805,000 161,000 20.00%
2051 物品 50,000 5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73,000 573,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23,000 223,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