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4,52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
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112預算 | 112差異 | 112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9,709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臨時人員酬金12,189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9 38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8,845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 用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604千 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09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2 0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489千元。 3.物品1,106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049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 需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 費57千元。 4.一般事務費3,082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01千元。 (2)緩刑社區處遇經費60千元。 (3)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37千元。 (4)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 助理員所需人力經費1,921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63千元。 (6)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 所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相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82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75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40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63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2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40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 癮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 化處遇工作差旅費80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 差旅費5千元。 |
19,709,000 | 18,277,000 | 1,432,000 | 7.83% | |||
| 2000 | 業務費 | 19,709,000 | 18,277,000 | 1,432,000 | 7.83%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12,189,000 | 10,418,000 | 1,771,000 | 17.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509,000 | 2,489,000 | 20,000 | 0.80% | ||||
| 2051 | 物品 | 1,106,000 | 1,105,000 | 1,000 | 0.09%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082,000 | 3,308,000 | -226,000 | -6.83%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23,000 | 937,000 | -114,000 | -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