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3,66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 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6,22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臨時人員酬金10,051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80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6,765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心理處遇師所需人力經費802千元。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追蹤輔導員所需人力經費1,60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78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48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330千元。
3.物品1,115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058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57
   千元。
4.一般事務費3,10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9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58千元。
 (3)緩刑社區處遇經費40千元。
 (4)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8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921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63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597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3千元。
5.國內旅費576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18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38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8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9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208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80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5千元。
16,220,000 14,681,000 1,539,000 10.48%
2000 業務費 16,220,000 14,681,000 1,539,000 10.48%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10,051,000 8,306,000 1,745,000 21.0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8,000 1,330,000 48,000 3.61%
2051 物品 1,115,000 1,114,000 1,000 0.09%
2054 一般事務費 3,100,000 3,329,000 -229,000 -6.88%
2072 國內旅費 576,000 554,000 22,000 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