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3,74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326,248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17,876千元,係職員217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2,890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
 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45,08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3,500千元,係休假補助等。
5.加班值班費21,699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
 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5,88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9,31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326,248,000 298,577,000 27,671,000 9.27%
1000 人事費 326,248,000 298,577,000 27,671,000 9.2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17,876,000 197,040,000 20,836,000 10.57%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890,000 3,564,000 -674,000 -18.91%
1030 獎金 45,080,000 42,280,000 2,800,000 6.62%
1035 其他給與 3,500,000 3,295,000 205,000 6.22%
1040 加班值班費 21,699,000 19,834,000 1,865,000 9.4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5,885,000 14,904,000 981,000 6.58%
1055 保險 19,318,000 17,660,000 1,658,000 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