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21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 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 、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 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6,04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45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4,344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
  46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3,498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87千元,係尿液檢驗鑑
 定費。
4.物品135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294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104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5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4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6.國內旅費441千元,其中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0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1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80千元。
6,046,000 2,526,000 3,520,000 139.35%
2000 業務費 6,046,000 2,526,000 3,520,000 139.35%
2030 兼職費 45,000 45,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344,000 846,000 3,498,000 413.4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7,000 656,000 131,000 19.97%
2051 物品 135,000 13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94,000 29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41,000 550,000 -109,000 -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