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2,47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352,045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28,160千元,係職員227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214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7人及工友5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50,458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4,043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25,498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8,09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0,58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352,045,000 338,109,000 13,936,000 4.12%
1000 人事費 352,045,000 338,109,000 13,936,000 4.12%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28,160,000 223,228,000 4,932,000 2.2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14,000 5,214,000 0 0.00%
1030 獎金 50,458,000 47,467,000 2,991,000 6.30%
1035 其他給與 4,043,000 3,624,000 419,000 11.56%
1040 加班值班費 25,498,000 22,857,000 2,641,000 11.5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8,091,000 16,831,000 1,260,000 7.49%
1055 保險 20,581,000 18,888,000 1,693,000 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