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1,45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330,950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20,527千元,係職員217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273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7人及工友5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45,053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3,608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22,908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5,11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8,46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330,950,000 309,520,000 21,430,000 6.92%
1000 人事費 330,950,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20,527,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73,000
1030 獎金 45,053,000
1035 其他給與 3,608,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22,908,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5,114,000
1055 保險 18,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