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6,50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296,631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94,735千元,係職員210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118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7人及工友5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40,522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3,645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19,722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16,47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16,41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296,631,000
0100 人事費 296,631,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94,735,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118,000
0111 獎金 40,522,000
0121 其他給與 3,645,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19,722,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16,473,000
0151 保險 16,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