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5,32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16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130千元,包括:
(1)水電費2,407千元。
(2)通訊費276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3)資訊服務費378千元,係資訊設備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579千元,係事務機器租金
  。
(5)稅捐及規費16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47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1,777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949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4
  00千元。
<3>車輛油料費342千元,係中小型汽車、
  油氣雙燃料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
  30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7.60元、液化
  石油氣每公升價格14.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6千元。
(8)一般事務費2,45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98千元,係按員工137人
  及臨時人員12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62千元,係按檢
  察官1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
  等12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417千元。
<4>法警制服費100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5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71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3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244千
  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43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3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170千元,係按公務汽車未
  滿2年者5輛、滿2年未滿4年者1輛、滿
  6年以上者2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33千元,係按職員12
  7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99千元。
(12)國內旅費24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運費216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4)特別費94千元,係按首長每月7,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3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0,166,000 10,115,000 51,000 0.50%
2000 業務費 10,130,000 10,079,000 51,000 0.51%
2006 水電費 2,407,000 2,407,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76,000 276,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78,000 338,000 40,000 11.8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79,000 579,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6,000 19,000 -3,000 -15.79%
2027 保險費 47,000 79,000 -32,000 -40.51%
2051 物品 1,777,000 2,106,000 -329,000 -15.62%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5,000 2,285,000 170,000 7.4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3,000 732,000 -389,000 -53.1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3,000 325,000 -22,000 -6.7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99,000 419,000 580,000 138.42%
2072 國內旅費 240,000 240,000 0 0.00%
2081 運費 216,000 180,000 36,000 20.00%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6,000 36,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6,000 3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