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1,92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檢察官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 行有關提起公訴與裁判等相關工作,並依職權檢察官擔任 指揮、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人員分別 辦理紀錄、通譯、傳喚及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可有效達成偵查犯罪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7,023千元,其內容
如下:
1.兼職費66千元,係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
 委員兼職費。
2.臨時人員酬金3,365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8
  67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
  人力費用2,498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86千元,係尿液檢驗
 鑑定費。
4.物品50千元,係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
5.一般事務費519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13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92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97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6.國內旅費1,037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21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77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41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220千元。
7,023,000 4,194,000 2,829,000 67.45%
2000 業務費 7,023,000 4,194,000 2,829,000 67.45%
2030 兼職費 66,000 66,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365,000 867,000 2,498,000 288.1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986,000 1,655,000 331,000 20.00%
2051 物品 50,000 5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19,000 519,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37,000 1,03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