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74,64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631,696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33,889千元,係職員483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6,049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1人及工友6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84,33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
 金等。
4.其他給與6,239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38,619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9,071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33,493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631,696,000 585,820,000 45,876,000 7.83%
1000 人事費 631,696,000 585,820,000 45,876,000 7.8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33,889,000 404,888,000 29,001,000 7.1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6,049,000 6,092,000 -43,000 -0.71%
1030 獎金 84,336,000 77,552,000 6,784,000 8.75%
1035 其他給與 6,239,000 6,135,000 104,000 1.70%
1040 加班值班費 38,619,000 36,961,000 1,658,000 4.4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9,071,000 23,942,000 5,129,000 21.42%
1055 保險 33,493,000 30,250,000 3,243,000 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