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41,19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695,173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89,149千元,係職員512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8,508千元,係駕駛12人及
 工友11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96,087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6,5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32,697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5,76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36,46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695,173,000 668,146,000 27,027,000 4.05%
1000 人事費 695,173,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89,149,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08,000
1030 獎金 96,087,000
1035 其他給與 6,500,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32,697,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5,764,000
1055 保險 36,4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