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03,70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68,789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30,092千元,係職員302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3,828千元,係駕駛11人及
 工友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63,55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3,8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22,21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
 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20,75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4,55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468,789,000 455,889,000 12,900,000 2.83%
1000 人事費 468,789,000 455,889,000 12,900,000 2.8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30,092,000 328,027,000 2,065,000 0.63%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3,828,000 3,650,000 178,000 4.88%
1030 獎金 63,550,000 57,515,000 6,035,000 10.49%
1035 其他給與 3,800,000 4,100,000 -300,000 -7.32%
1040 加班費 22,211,000 19,855,000 2,356,000 11.87%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0,758,000 20,758,000 0 0.00%
1055 保險 24,550,000 21,984,000 2,566,000 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