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27,36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871,065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12,594千元,係職員614
 人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11,000千元,係技工1人、
 駕駛14人及工友14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18,485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
 獎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8,0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值班費43,743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32,21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5,02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871,065,000 850,827,000 20,238,000 2.38%
1000 人事費 871,065,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12,594,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1,000,000
1030 獎金 118,485,000
1035 其他給與 8,000,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43,743,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2,218,000
1055 保險 45,0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