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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1-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以支應各項經費之不足。
預期成果
便利業務推展,促進行政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本計畫本年度第一預備金編列100千元,依預
算法第64條規定申請動支。
100,000 46,000 54,000 117.39%
6000 預備金 100,000 46,000 54,000 117.39%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00 46,000 54,000 1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