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63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2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16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8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1,088千元。
(3)通訊費104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其他業務租金135千元,係影印機租用等
  服務費。
(6)稅捐及規費3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7)保險費54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等之
  保險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千元,係講座鐘點
  費等。
(9)物品55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38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63千元。
<3>車輛油料費153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9.0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5.9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10)一般事務費1,936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56千元,係按員工78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00千元,係按檢
  察官13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5
  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法警制服費67千元。
<4>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0千元。
<5>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003千
  元。
<6>環境清潔及會場佈置等經費460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10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61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87千元,係按機車9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2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
  者5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4千元,係按職員71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9千元。
(14)國內旅費4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5)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5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5,220,000 4,614,000 606,000 13.13%
2000 業務費 5,166,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80,000
2006 水電費 1,088,000
2009 通訊費 10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9,000
2027 保險費 54,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
2051 物品 55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3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61,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9,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
2093 特別費 121,000
4000 獎補助費 54,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