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0,53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67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63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1,289千元。
 (3)通訊費8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33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3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50千元,係辦公房屋及車輛等之保
   險費。
 (7)物品679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4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30
     千元。
   <3>車輛油料費304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6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78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79千元,係按員工93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56千元,係按檢察
     官24人, 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6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27千元。
   <4>法警制服費60千元。
   <5>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300千元。
   <6>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7>其他行政事務經費55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44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養護費230千元。
   <2>院檢聯合辦公大樓大禮堂窗戶、天花板
     及牆面整修工程等經費414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43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56千元,按機車2輛,每輛
     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2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2輛
     ,每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年者1
     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者1
     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87千元,係按職員83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00千元。
 (12)國內旅費2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4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5,678,000 4,911,000 767,000 15.62%
2000 業務費 5,630,000 4,869,000 761,000 15.63%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289,000 983,000 306,000 31.13%
2009 通訊費 80,000 8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32,000 304,000 28,000 9.21%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 3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50,000 50,000 0 0.00%
2051 物品 679,000 700,000 -21,000 -3.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85,000 1,758,000 27,000 1.5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44,000 230,000 414,000 18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43,000 273,000 -30,000 -10.9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0,000 30,000 -10,000 -33.33%
2093 特別費 168,000 121,000 47,000 38.84%
4000 獎補助費 48,000 42,000 6,000 14.29%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00 42,000 6,000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