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3,16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66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63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983千元。
(3)通訊費14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71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30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50千元,係辦公房屋及車輛等之
  保險費。
(7)物品64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4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50千元。
<3>車輛油料費255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9.0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5.9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334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96千元,係按員工98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315千元,係按檢
  察官20人,每人每年14,000元,職員1
  0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27千元。
<4>法警制服費67千元。
<5>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324千元。
<6>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295千
  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00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8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16千元,按機車2輛,每
  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1
  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6年以上者4
  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92千元,係按職員88
  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00千元。
(12)國內旅費14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
  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
(13)特別費121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1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24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5,661,000 5,114,000 547,000 10.70%
2000 業務費 5,637,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6 水電費 983,000
2009 通訊費 14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71,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
2027 保險費 50,000
2051 物品 64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334,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40,000
2093 特別費 121,000
4000 獎補助費 24,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