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40,92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
| 05 | 贓證物品管理智能庫房計畫 | 贓證物品管理智能庫房計畫,奉行政院112年6 月2日院臺法字第1125010966號函核定,總經 費190,561千元(分別由本署編列62,305千元、 法務部編列2,000千元、法醫研究所編列11,66 4千元、廉政署編列39,349千元、調查局編列7 5,243千元),分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 費143,089千元,本署編列62,305千元、法務 部編列2,000千元、法醫研究所編列11,664千 元、廉政署編列39,349千元、調查局編列27,7 71千元,尚待編列47,472千元。本署本年度預 定辦理全面擴大至所有類別案件扣押物納入系 統監管及原有智能庫房擴充相關槍彈、貴重、 死刑贓證物品保管設備(含系統建置、入出庫 工作站、智能庫房、智能櫃、RFID標籤、設備 安裝及整合等項目)等。 |
62,30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5,074,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83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236,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57,231,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5,706,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51,5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