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04,22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之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行政管理,提高工作績效,輔助檢察業務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638,802千元,其內
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432,469千元,係職員322
 人之薪俸、加給及檢察機關人員調動補實之
 人事費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4人之待遇
 8,688千元)
2.技工及工友待遇9,691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1人及工友11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91,55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
 官4人之年終工作獎金1,086千元)
4.其他給與4,950千元,係休假補助、員工因
 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值班費29,229千元,係加、值班費及不
 休假加班費等。
6.退休離職儲金41,14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
 應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9,769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
 公、勞、健保費等。
638,802,000
0100 人事費 638,802,000
0103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432,469,000
010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691,000
0111 獎金 91,550,000
0121 其他給與 4,950,000
0131 加班值班費 29,229,000
0143 退休離職儲金 41,144,000
0151 保險 29,76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