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60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辦理全國第三審刑事案件、非常上訴 案件、再議案件、督促自動檢舉案件、督導檢警調聯繫配 合偵查犯罪案件及其他有關刑事案件。  
預期成果
發揮檢察功能,達到摘奸發伏,確保人民權益及社會安寧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督導肅貪暨重大刑事案件辦理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6,428千元,其內容如
下:
1.通訊費2,232千元,係郵資、電話費及數據網
 路通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29千元,包括:
 (1)係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肅貪暨重大刑案等
   會議、研討會之出席費、諮詢費及講座鐘
   點費429千元。
 (2)辦理重大刑案參考資料或文獻翻譯費200千
   元。
3.物品1,334千元,包括:
 (1)購買辦案參考用法學書籍、訂閱法學期刊
   及報章雜誌等經費362千元。
 (2)辦案用所需文具紙張、環保耗材及節能事
   務用具等經費762千元。
 (3)非消耗性辦案用具等購置經費21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369千元,包括:
 (1)辦理重大刑案之資料蒐集、貪瀆案例分析
   研究等辦案經費969千元。
 (2)辦理高層檢警調連繫會議、業務及新聞聯
   繫與一般事務工作等辦案經費400千元。
5.國內旅費450千元,係督導視察所屬檢察機關
 業務及辦理重大案件之差旅費。
6.國外旅費414千元,係赴日本實務及學術交流
 考察經費。
6,428,000 5,780,000 648,000 11.21%
2000 業務費 6,428,000 5,780,000 648,000 11.21%
2009 通訊費 2,232,000 2,23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29,000 629,000 0 0.00%
2051 物品 1,334,000 1,100,000 234,000 21.27%
2054 一般事務費 1,369,000 1,369,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450,000 45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4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