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70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辦理全國第三審刑事案件、非常上訴 案件、再議案件、督促自動檢舉案件、督導檢警調聯繫配 合偵查犯罪案件及其他有關刑事案件。
預期成果
發揮檢察功能,達到摘奸發伏,確保人民權益及社會安寧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1 非常上訴暨第三審刑事案件處理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67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21千元,包括:
(1)通訊費80千元,係郵資及電話費等。
(2)物品266千元,係辦理非常上訴案件暨第
  三審刑事案件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
(3)一般事務費575千元,係辦理非常上訴案
  件暨第三審刑事案件所需書類印製及一
  般事務等費用。
2.設備及投資754千元,包括:
(1)檔案大樓耐震補強工程經費264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490千元。
1,675,000 1,349,000 326,000 24.17%
0200 業務費 921,000 855,000 66,000 7.72%
0203 通訊費 80,000 80,000 0 0.00%
0271 物品 266,000 200,000 66,000 33.00%
0279 一般事務費 575,000 575,000 0 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754,000 494,000 260,000 52.63%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64,000
0319 雜項設備費 490,000 494,000 -4,000 -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