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執行署及所屬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30,53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屬各分署,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公法上金 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等業務。
預期成果
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執行分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5,68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75,409千元,包括:
(1)水電費25,478千元。
(2)通訊費3,893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
  通訊費等。
(3)資訊服務費9,25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
  養、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59,614千元,係辦公房屋
  、機關宿舍、車輛及事務機器等租金。
(5)稅捐及規費72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576千元,係車輛、財產及志工等
  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32千元,係出席費及
  講座鐘點費等。
(8)物品20,66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4,853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
  0,517千元。
<3>車輛油料費1,718千元,係按機車22輛
  ,每輛每月耗油料26公升,中小型汽
  車34輛,每輛每月耗油料139公升,油
  氣雙燃料車2輛,每輛每月耗油料71公
  升及液化石油氣81公升,按汽油每公
  升價格25.70元及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價
  格18.4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576千元
  。
(9)一般事務費42,111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504千元,係按員工752
  人,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31千元,係按職
  員123人,每人每年3,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075千元。
<4>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6,467千元
  。
<5>保全人員僱用費5,367千元。
<6>替代役役男一般事務費1,362千元。
<7>辦理志工業務經費1,143千元。
<8>辦公廳舍管理費10,878千元。
<9>一般行政事務費8,884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2,252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253千元,包
  括:
<1>車輛養護費1,523千元,係按機車25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
  年者7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
  滿4年者1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
  年未滿6年者2輛,每輛每年34,000元
  ,滿6年以上者26輛,每輛每年51,000
  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30千元,係按職員66
  3人及駐警34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
  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693千元。
(13)國內旅費2,201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
  或特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
  費。
(14)運費35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
  等經費。
(15)短程車資102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
  資。
(16)特別費1,411千元,係按臺北、士林、
  新北、桃園、臺中、嘉義、高雄等分署
  首長,每月10,100元計列及新竹、彰化
  、臺南、屏東、花蓮、宜蘭等分署首長
  ,每月7,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27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
 問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75,685,000
0200 業務費 175,409,000
0202 水電費 25,478,000
0203 通訊費 3,893,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9,250,000
0219 其他業務租金 59,614,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729,000
0231 保險費 576,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32,000
0271 物品 20,664,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42,111,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52,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53,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693,000
0291 國內旅費 2,201,000
0294 運費 350,000
0295 短程車資 102,000
0299 特別費 1,411,000
0400 獎補助費 27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