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廉政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廉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9,366,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於我國之實踐、辦理國家報  告之提出及審查、執行「透明晶質獎」、蒐集瞭解各國  廉政制度與其運作實施情形、研編業務流程標準化作業  手冊、因應媒體互動強化政策宣導、辦理教育訓練業務  。 2.召開財產申報及利益迴避衝突審議等相關會議、舉行公  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法或專  案研商會議、辦理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服務  、財產申報資料介接服務及查核平臺相關業務、執行廉  政民意調查及研究、辦理機關採購廉政平臺相關業務、  製作廉政(潔)訓練教材、協同政風機構舉辦廉政宣導及  反貪倡廉活動。 3.研修肅貪法令與制度、督導全國政風肅貪業務、受理民  眾檢舉貪瀆案件、規劃辦理廉政審查會業務、辦理檢察  、廉政、調查等機關肅貪作業協調聯繫、辦理法務部審  核貪瀆案件檢舉獎金委員會行政作業、調查案件蒐證管  理、策劃、及科技偵查、肅貪政策專精講習及辦理蒐證  實務之訓練業務。 4.督導政風機構蒐報機關政風狀況、執行貪瀆不法行政調  查工作、鎖定貪瀆高風險業務,進行全面性專案清查作  為、推動食安廉政平臺、共同執行「食安稽核會同參與  」及「蒐集食安情資」、維護公務機密與預防危害及破  壞事件。 5.建置智能庫房所需之智能櫃、標籤設備、門禁、監視器  、感測閘門、入出庫工作站等相關設備安裝與系統整合  ,購置行動印表機及相關設備,以因應中大型、多人、  多處搜索勤務,及時監管證物。  
預期成果
1.藉由「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於我國之實踐,展現我國反  貪腐之決心,與全球反貪腐趨勢及國際法制接軌,促進  公私部門有效預防和根除貪腐,建構完善廉政制度,進  而提升國際間廉政指標評價、增進民眾及國會對國家整  體廉政工作之肯定與支持;培養及強化本署同仁暨政風  人員專業知能,革新工作觀念,創造優質績效。 2.落實廉能興革措施、精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利益衝  突迴避法相關業務、掌握民意趨向研提政策建議,建立  公務員正確法律認識、深化法令素養,促進透明課責、  擴展廉政網絡資源、強化公私協力、型塑全民反貪意識  。 3.健全肅貪法令與制度,透過外部審查機制,促進公正超  然行使職權,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貪污瀆職不法案件,落  實貪瀆案件發掘、調查,辦理相關實務訓練,強化偵辦  效能與精準打擊貪瀆,有效結合相關機關整體資源,提  升案件偵辦定罪率。 4.強化政風機構防貪及肅貪機制,積極發掘重大貪瀆不法  ,遏阻違法舞弊,發揮興利除弊功能及維護民眾權益。  強化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措施,防處洩密及危安事  件,秉持與時俱進精神,協助機關建構安全安定之公務  環境。 5.貪瀆案件之物證蒐集、保存、運送、鑑定等交接、移轉  過程,應確保證物未受污染及調包疑慮,方具備證據能  力,故本計畫建置科技化贓證物品管理智能庫房及系統  ,確保證物監管鏈之完整性及同一性,完善貪瀆證物保  管制度。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辦理貪瀆預防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7,921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6千元,係召開財產申報
 及利益衝突迴避等相關會議委聘專家、學者之
 出席費。
2.委辦費971千元,係辦理公務員廉潔評價或觀
 感來源民意調查及瞭解我國政府清廉評價策進
 方法之委託研究經費。
3.物品424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圖書等購置經費274千元。
 (2)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150千元。
4.一般事務費5,969千元,包括:
 (1)製作廉政(潔)訓練教材等相關經費988千元
   。
 (2)舉辦廉政研討會、論壇等經費629千元。
 (3)協同主管機關政風機構辦理廉政志工及反
   貪倡廉活動等相關經費962千元。
 (4)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服務及查
   核平台等經費3,240千元。
 (5)推動社會參與及其他預防業務等相關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0千元。
5.國內旅費281千元,係至全國縣市推動相關廉
 政活動之差旅費。
7,921,000 7,331,000 590,000 8.05%
2000 業務費 7,921,000 7,331,000 590,000 8.05%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6,000 276,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971,000 971,000 0 0.00%
2051 物品 424,000 524,000 -100,000 -19.08%
2054 一般事務費 5,969,000 5,279,000 690,000 13.07%
2072 國內旅費 281,000 28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