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法醫研究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法醫研究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0,20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身體、病理及死因、毒藥物、刑事證物之勘驗、檢驗 及研究,法醫人員之培訓及其他有關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 等業務。
預期成果
提昇法醫鑑驗品質、增進法醫鑑識能力,加強鑑識人員專 業訓練,充實法醫業務知能,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4 血清證物鑑定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4,711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資訊服務費3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2.其他業務租金120千元,係影印機租賃費等
 。
3.物品2,904千元,係辦理去氧核醣核酸、血
 清證物鑑定、實驗研究等耗材。
4.一般事務費580千元,係委外業務血清證物
 資料建檔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07千元,包括:
(1)血清證物鑑定之精密儀器及相關設備養
  護經費586千元。
(2)去氧核醣核酸儲存室相關設備養護經費2
  21千元。
4,711,000 3,546,000 1,165,000 32.85%
2000 業務費 4,711,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0,000
2051 物品 2,90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8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0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