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法醫研究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頁
預算機關
法醫研究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263,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施政計畫,處理一般行政經常性事務。  
預期成果
支援各項業務之推動,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493千元,其內容如下: 
1.水電費4,113千元。
2.通訊費432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費
 等。
3.資訊服務費3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維
 修、操作、資通安全健診及系統滲透測試等服
 務費。
4.其他業務租金590千元,係影印機租賃費。 
5.稅捐及規費48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等
 。
6.保險費104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儀器設
 備等之保險費。
7.臨時人員酬金800千元,係遴用約聘人員辦理
 行政事務經費。
8.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千元,係辦理講習鐘點費
 及委請專家學者諮詢出席費。 
9.物品82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74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76千
   元。
 (3)車輛油料費295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車
   、大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60元、
   柴油每公升價格27.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0千元。
10.一般事務費5,732千元,包括:
 (1)保全費用2,547千元。
 (2)文康活動費159千元,係按員工49人及臨時
   人員4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3)各項書表印製等經費372千元。
 (4)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40千元。
 (5)辦公環境清潔及文書委外等經費502千元。
 (6)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1千元,係編列職員
   等9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7)委外業務其他行政事務經費2,071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258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25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80千元,係按機車1輛,每輛
   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2輛,每
   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1輛,每
   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年者1輛,每
   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者2輛,每輛
   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45千元,係按職員31人及
   聘用人員12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3.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60千元,係辦公場所
  各項設施、公共電力設備及水管線路維修等
  經費。
14.國內旅費12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於國內地
  區所需之差旅費。
15.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計列
  。
14,493,000 13,243,000 1,250,000 9.44%
2000 業務費 14,493,000 13,243,000 1,250,000 9.44%
2006 水電費 4,113,000 3,080,000 1,033,000 33.54%
2009 通訊費 432,000 43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00,000 327,000 -27,000 -8.2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590,000 599,000 -9,000 -1.50%
2024 稅捐及規費 48,000 78,000 -30,000 -38.46%
2027 保險費 104,000 134,000 -30,000 -22.39%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8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00 18,000 0 0.00%
2051 物品 825,000 862,000 -37,000 -4.29%
2054 一般事務費 5,732,000 6,134,000 -402,000 -6.5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58,000 258,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25,000 217,000 8,000 3.6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0,000 853,000 -93,000 -10.9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12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121,000 47,000 3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