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法務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9頁
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93,036,000 元()
計畫內容
1.民法、信託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政府資訊公開  法、行政執行法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等  法律之研修、督導國家賠償、財團法人、公益信託、仲  裁、鄉鎮市調解等業務及提供行政院各部會法律意見。  (辦理法律事務業務) 2.規劃檢察制度、督導檢察業務、研修刑事法規及辦理律
預期成果
1.使法律切合社會需要、落實國家賠償、健全財團法人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保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3,57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2,641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348千元,係精進性罪犯測謊
訓練及業務交流研習經費。
(2)保險費2,200千元,係易服社會勞動受刑
人保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25千元,包括:
<1>召開司法保護業務相關會議及活動,
委聘專家、學者等之出席費及評審費1
62千元。
<2>辦理人員訓練、講習等,聘請講師授
課之鐘點費263千元。
(4)委辦費551千元,係辦理修復式司法專業
課程發展暨修復促進者培訓經費。
(5)國際組織會費60千元,係參加美國測謊
協會(American Polygraph Association
)組織會費。
(6)物品181千元,係辦理司法保護業務所需
文具紙張及圖書、雜誌等購置經費。
(7)一般事務費18,380千元,包括:
<1>督導及規劃易服社會勞動相關業務經
費171千元。
<2>辦理成年觀護業務及舉辦相關活動所
需事務性經費870千元。
<3>辦理犯罪防制業務及舉辦相關活動所
需事務性經費448千元。
<4>辦理更生保護業務研究及舉辦相關活
動所需事務性經費433千元。
<5>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00千元
。
<6>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所需事務性經費5
20千元。
<7>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
經費2,887千元。
<8>辦理各項法律推廣、法治教育、毒品
防制、反賄選素材製作與記者會及協
調、研討等業務經費7,843千元。
<9>辦理各項法律推廣、法治教育、毒品
防制及全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
媒體宣導等經費4,608千元。
(8)國內旅費407千元,係督導及辦理司法保
護相關業務所需之差旅費。
(9)短程車資89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性別平等法治教育推
廣經費363千元。)
2.獎補助費60,933千元,包括:
(1)捐助財團法人臺灣及福建更生保護會經
費53,131千元。
(2)捐助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經費2
,500千元。
(3)捐助推展法律績優、辦理毒品防治工作
團體及大學法律服務社等相關經費4,269
千元。
(4)犯罪被害補償金900千元。
(5)推動兒少預防犯罪及法治教育等業務辦
理競賽之奬勵金133千元。
83,574,000 133,731,000 -50,157,000 -37.51%
2000 業務費 22,641,000 72,278,000 -49,637,000 -68.68%
2003 教育訓練費 348,000 262,000 86,000 32.82%
2027 保險費 2,200,000 2,500,000 -300,000 -12.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25,000 410,000 15,000 3.66%
2039 委辦費 551,000 551,000 0 0.0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60,000 60,000 0 0.00%
2051 物品 181,000 527,000 -346,000 -65.65%
2054 一般事務費 18,380,000 48,709,000 -30,329,000 -62.27%
2072 國內旅費 407,000 907,000 -500,000 -55.13%
2084 短程車資 89,000 8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60,933,000 61,453,000 -520,000 -0.85%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9,900,000 60,553,000 -653,000 -1.08%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900,000 90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