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73,500,000 元()
計畫內容
1.民法、信託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政府資訊公開
法、行政執行法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等
法律之研修、督導國家賠償、財團法人、公益信託、仲
裁、鄉鎮市調解等業務及提供行政院各部會法律意見。
(辦理法律事務業務)
2.規劃檢察制度、督導檢察業務、研修刑事法規及辦理律
預期成果
1.使法律切合社會需要、落實國家賠償、健全財團法人及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3 | 辦理司法保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7,275千元,其內容如下 : 1.業務費156,082千元,包括: (1)其他業務租金1,400千元。 (2)保險費3,000千元,係易服社會勞動受刑 人保險費。 (3)臨時人員酬金113,589千元,易服社會勞 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力經費。( 另編相關經費包括:其他業務租金1,400 千元、保險費3,000千元、物品52千元及 一般事務費3,907千元,共計編列121,94 8千元。)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17千元,包括: <1>召開司法保護業務相關會議,委聘專 家、學者等之出席費147千元。 <2>辦理人員訓練、講習等,聘請講師授 課之鐘點費270千元。 (5)委辦費551千元,係辦理修復式司法專業 課程發展暨修復促進者培訓經費。 (6)國際組織會費60千元,係參加美國測謊 協會(American Polygraph Association )組織會費。 (7)物品187千元,係辦理司法保護業務所需 文具紙張及圖書、雜誌等購置經費。 (8)一般事務費35,918千元,包括: <1>辦理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 員所需訓練等經費3,907千元。 <2>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所需人力及交通等經費16,29 6千元。 <3>辦理成年觀護業務及舉辦相關活動所 需事務性經費870千元。 <4>辦理犯罪防制業務及舉辦相關活動所 需事務性經費542千元。 <5>辦理更生保護業務研究及舉辦相關活 動所需事務性經費379千元。 <6>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00千元 。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所需事務性經費5 20千元。 <8>辦理各項法律推廣、法治教育、毒品 防制宣導及協調、研討等業務經費7,8 43千元。 <9>辦理第十屆立法委員暨第十五任正副 總統選舉反賄選宣導經費4,961千元。 (9)國內旅費680千元,係督導及辦理司法保 護相關業務所需之差旅費。 (10)國外旅費191千元,係考察澳大利亞社 區犯罪預防方案在司法保護制度應用概 況經費。 (11)短程車資89千元。 (以上業務費內含婦女權益法律宣導經 費363千元。) 2.獎補助費51,193千元,包括: (1)捐助財團法人臺灣、福建更生保護會及 其他民間更生保護團體經費45,668千元 。 (2)捐助推展法律績優、辦理毒品防治工作 團體及大學法律服務社等相關經費4,625 千元。 (3)犯罪被害補償金900千元。 |
207,275,000 | 193,410,000 | 13,865,000 | 7.17% | |||
| 2000 | 業務費 | 156,082,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1,400,000 | |||||||
| 2027 | 保險費 | 3,000,000 | |||||||
| 2033 | 臨時人員酬金 | 113,589,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17,000 | |||||||
| 2039 | 委辦費 | 551,000 | |||||||
| 2042 | 國際組織會費 | 60,000 | |||||||
| 2051 | 物品 | 187,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5,918,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8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91,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89,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51,193,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50,293,000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9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