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4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業務380件、刑事案件業務70  件、民事強制執行業務540件、行政訴訟事件業務5件,  合計995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4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內
容如下:
1.通訊費16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7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9千元。
2.物品9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4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5千元。
3.國內旅費9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
  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3千元。
34,000
0200 業務費 34,000
0203 通訊費 16,000
0271 物品 9,000
0291 國內旅費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