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88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2.辦理購置辦公設備。  
預期成果
1.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2.提高工作效率,俾利公務推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3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水電費45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412千元。
2.稅捐及規費1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千元。
3.保險費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4.兼職費115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
5.物品24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9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21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3千元。
6.一般事務費6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動等
 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2人,每人每年3,
 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19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維
 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7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54千元,係各型車輛4輛
   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0千元,按職員(
   含法警、約聘僱人員)20人,每人每年1,04
   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800
 元計列)。
1,231,000 1,157,000 74,000 6.40%
2000 業務費 1,231,000 1,157,000 74,000 6.40%
2006 水電費 454,000 454,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9,000 1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2030 兼職費 115,000 115,000 0 0.00%
2051 物品 249,000 249,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6,000 44,000 22,000 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9,000 103,000 16,000 15.5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4,000 74,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30,000 94,000 36,000 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