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2,246,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及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家事事件 業務24,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550件、少年事件業務4 ,50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3,5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59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0,897千元,包括
 (1)通訊費42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94千元。
   <2>郵資費132千元。
 (2)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
   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7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157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105千元。
   <3>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42千元。
   <4>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
     酬金80千元。
   <5>少年事件鑑定費1,092千元。
 (4)物品3,03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89千元。
   <3>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千
     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元
     。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40千元
     。
   <6>尿液檢驗耗材313千元。
   <7>律師法律座談會經費32千元
 (5)一般事務費856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59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32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231千元。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
     餐費75千元。
   <5>裁判彙編印製費59千元。
 (6)給養費3,067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2,00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854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95千
     元。
   <5>少年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52千元。
   <6>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4,700千元,係購置氣冷式冰水主
 機及監錄設備等雜項設備費。
15,597,000 16,061,000 -464,000 -2.89%
2000 業務費 10,897,000 11,458,000 -561,000 -4.90%
2009 通訊費 426,000 42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32,000 3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76,000 1,476,000 0 0.00%
2051 物品 3,038,000 3,03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56,000 925,000 -69,000 -7.46%
2057 給養費 3,067,000 3,559,000 -492,000 -13.82%
2072 國內旅費 2,002,000 2,002,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700,000 4,603,000 97,000 2.11%
3035 雜項設備費 4,700,000 4,262,000 438,000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