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9,59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0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88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7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37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83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7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1千元。
(7)物品67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25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255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99千元。
(8)一般事務費1,527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04
  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
  助方案等經費72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1千元
  。
<4>少家法庭保全系統經費30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927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7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41千
  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10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
  外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7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11千
  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2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765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14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6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100千元。
(11)運費45千元,包括:
<1>離島地區購買共同供應契約商品運費1
  5千元。
<2>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30千元。
2.設備及投資25千元,係購置電動打孔機等雜
 項設備費。
5,909,000 6,848,000 -939,000 -13.71%
2000 業務費 5,884,000 6,676,000 -792,000 -11.86%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70,000 7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379,000 1,208,000 171,000 14.16%
2027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83,000 83,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000 138,000 0 0.00%
2051 物品 679,000 1,209,000 -530,000 -43.84%
2054 一般事務費 1,527,000 2,147,000 -620,000 -28.8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765,000 1,486,000 279,000 18.78%
2072 國內旅費 146,000 258,000 -112,000 -43.41%
2081 運費 45,000 25,000 20,000 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000 172,000 -147,000 -85.47%
3035 雜項設備費 25,000 172,000 -147,000 -8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