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5,34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07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526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7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123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83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7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1千元。
(7)物品57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69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21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99千元。
(8)一般事務費1,50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04
  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5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1千元
  。
<4>少家法庭保全系統經費30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747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27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01千
  元。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45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
  發布等經費117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11千元
  。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2千元。
<12>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
  經費3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9千元,係屏蔽整修工
  程經費。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58千元,包
  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608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32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8
  千元。
(11)國內旅費25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1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00千元。
(12)運費25千元,包括:
<1>離島地區購買共同供應契約商品運費1
  0千元。
<2>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15千元。
(13)設備及投資544千元,包括:
<1>全功能掌靜脈辨識機等機械設備327千
  元。
<2>點陣式印表機等資訊設備58千元。
<3>零星設備購置費159千元。
6,070,000 7,270,000 -1,200,000 -16.51%
2000 業務費 5,526,000 6,950,000 -1,424,000 -20.4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70,000 7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123,000 1,691,000 -568,000 -33.59%
2027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83,000 83,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000 138,000 0 0.00%
2051 物品 579,000 1,158,000 -579,000 -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01,000 1,755,000 -254,000 -14.4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58,000 1,373,000 285,000 20.76%
2072 國內旅費 258,000 605,000 -347,000 -57.36%
2081 運費 25,000 25,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44,000 320,000 224,000 7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327,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8,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59,000 320,000 -161,000 -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