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27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審判及調解業務。 2.辦理刑事訴訟審判業務。 3.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5.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  輔導等業務。 6.辦理公證、認證及提存業務。 7.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
預期成果
1.(1)推動民事集中審理制度,加強法院事實審認定功能  ,以提高審判績效,保障人民權益。(2)繼續推動調解  、和解功能,期能達成疏減訟源之目的。(3)預計辦理  民事事件19,868件。 2.(1)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  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2)積極落實及強化法庭詰  問活動,預計辦理刑事案件16,000件。 3.提高辦理民事執行績效,保障債權人權益,預計辦理民  事執行案件32,000件。 4.加強處理少年事件,防制少年犯罪增加,預計辦理少年  事件業務1,650件。 5.加強家事事件處理,達成家庭祥和幸福,預計辦理家事  事件業務3,500件。。 6.建構家事調查制度,妥適處理家事紛爭,預計辦理家事  事件調查業務60件。 7.加強保護處分執行績效,輔導少年改過向善步入正途,  預計辦理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900人。 8.加強推廣公證、認證業務,疏減訟源,預計辦理公證業  務2,110件。 9.依照提存法規簡化手續,以資便民,預計辦理提存業務  850件。 10.審理行政訴訟之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   預計辦理行政訴訟事件17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9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46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培訓經費。
2.通訊費2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9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8千元。
3.保險費18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85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34千元。
(2)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351
  千元。
5.物品490千元,包括:
(1)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
  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48千元。
(2)各項書表印製費65千元。
(3)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在職訓練費42千元
  。
(4)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43千元。
(5)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4千
  元。
(6)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4千元。
(7)辦理採驗人犯尿液業務經費244千元。
6.一般事務費60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7.給養費1,533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處分
 或治療等經費。
8.國內旅費440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0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40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0千元。
2,999,000
0200 業務費 2,999,000
0201 教育訓練費 46,000
0203 通訊費 27,000
0231 保險費 18,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5,000
0271 物品 490,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60,000
0280 給養費 1,533,000
0291 國內旅費 4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