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5,50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業務電腦化。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408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0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2千元。
(2)郵資費92千元。
3.資訊服務費1,275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7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4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30千元。
7.物品2,05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8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31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51千元。
8.一般事務費3,97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300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42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14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499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90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2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688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34千元。
(10)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36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8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47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979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2,901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78千
  元。
10.國內旅費10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9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1,408,000 11,895,000 -487,000 -4.09%
2000 業務費 11,408,000 11,895,000 -487,000 -4.0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04,000 172,000 32,000 18.60%
2018 資訊服務費 1,275,000 1,275,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000 1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0 4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7,000 277,000 0 0.00%
2051 物品 2,051,000 2,258,000 -207,000 -9.17%
2054 一般事務費 3,973,000 4,012,000 -39,000 -0.9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979,000 3,252,000 -273,000 -8.39%
2072 國內旅費 109,000 109,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