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0,34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30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4,11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
  等費用3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
  宿及交通等費用20千元。
(2)通訊費2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124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
  相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4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
  費。
(5)臨時人員酬金31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
  助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
  授課鐘點費129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
  安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80千元。
(7)物品1,90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730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1,093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80千元。
(8)一般事務費6,517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28
  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35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6千元
  。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650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
  遞、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2,302千
  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39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
  事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481千
  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49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
  外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4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8千
  元。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
  費10千元。
<13>檔案銷毀委外經費805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679千元,包括:
<1>本院新廈2樓東西側露台防水整修工程
  668千元。
<2>國民法官法庭外增設國民法官用身障
  廁所112千元。
<3>本院新廈周遭圍牆欄杆汰換整修工程8
  99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049千元,包
  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946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40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3
  千元。
(11)國內旅費129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1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1,191千元,包括:
(1)投影機等機械設備447千元。
(2)購置影印機、冷氣機等雜項設備費744千
  元。
15,305,000 18,599,000 -3,294,000 -17.71%
2000 業務費 14,114,000 17,737,000 -3,623,000 -20.43%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8,000 28,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124,000 838,000 286,000 34.13%
2027 保險費 14,000 14,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12,000 31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9,000 309,000 0 0.00%
2051 物品 1,903,000 1,853,000 50,000 2.70%
2054 一般事務費 6,517,000 5,683,000 834,000 14.6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679,000 6,482,000 -4,803,000 -74.1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49,000 2,039,000 10,000 0.49%
2072 國內旅費 129,000 129,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191,000 862,000 329,000 38.17%
3020 機械設備費 447,000 145,000 302,000 208.28%
3035 雜項設備費 744,000 717,000 27,000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