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2,07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106預算 106差異 106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534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45千元。
2.通訊費33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44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93千元。
3.資訊服務費1,349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1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31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99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0千元。
7.物品1,563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106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53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74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3
  6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29千元。
(6)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8千元
  。
(7)司法風紀宣導經費40千元。
(8)與民有約宣導經費80千元。
(9)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21千元。
(10)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84千元。
(11)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32千元。
8.一般事務費1,594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215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10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1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078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760千元,係辦理職務宿舍
 屋頂暨外牆防颱防漏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843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801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42千
  元。
11.國內旅費44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29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8千元。
7,534,000 6,984,000 550,000 7.88%
0200 業務費 7,534,000 6,984,000 550,000 7.88%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37,000 269,000 68,000 25.28%
0215 資訊服務費 1,349,000 1,499,000 -150,000 -10.01%
0231 保險費 10,000 1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312,000 312,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9,000 269,000 0 0.00%
0271 物品 1,563,000 1,729,000 -166,000 -9.60%
0279 一般事務費 1,594,000 1,516,000 78,000 5.15%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760,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43,000 883,000 -40,000 -4.53%
0291 國內旅費 447,000 44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