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09,55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85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668千元,包括:
(1)水電費2,80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699千元。
(2)稅捐及規費2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8千元。
(3)保險費14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25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60千元。
<2>辦公事務費312千元。
<3>公務汽機車油料費586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5)一般事務費37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86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348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按木造計125.02平方公尺,
  每平方公尺每年28.29元、加強磚造計7,
  809.24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每年24.05
  元、鋼筋水泥計8,187.67平方公尺,每
  平方公尺每年19.09元計列(明細詳「現
  有辦公房舍明細表」)。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1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49千元,按未滿2
  年計2輛每輛每年8,245元、2-4年計1
  輛每輛每年24,735元、4-6年計3輛每
  輛每年32,980元、6年以上計6輛每輛
  每年49,470元、機車7輛每輛每年1,64
  9元計列(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69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66人,每
  人每年1,017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
 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854,000
0200 業務費 5,668,000
0202 水電費 2,807,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26,000
0231 保險費 145,000
0271 物品 1,258,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372,000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48,000
0283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18,000
0299 特別費 94,000
0400 獎補助費 186,000
0475 獎勵及慰問 18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