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31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辦案維持率。二、有效防制竊盜、贓物 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三、辦理民事調解及執行 業務。四、辦理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業務。五、辦理少 年事件審理及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六、加強公證及提 存事件處理。七、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護法人之健 全發展。八、辦理交通裁決及簡易訴訟等行政訴訟業務。 九、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提高民事案件上訴結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案 維持率及辦理速度。三、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 或兒童儘量裁定予以感化教育,以減少犯罪,安定社會。 四、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人登記事件。五、民 事事件業務35,650件。六、刑事案件業務24,560件。七、 民事強制執行業務72,000件。八、家事事件業務9,000件 、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2件。九、少年事件業務1,600件、 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1,400人。十、公證業務2,5 00件、提存業務1,100件。十一、行政訴訟業務28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6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1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0千元。
(2)郵資費150千元。
2.物品5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4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108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90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8千元
  。
363,000 363,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363,000 363,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10,000 210,000 0 0.00%
2051 物品 5,000 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000 4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8,000 10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