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88,34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1,00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5,915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5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0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1,65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
 (5)臨時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9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8千元。
 (7)物品2,63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1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88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4千元。
 (8)一般事務費10,274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4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42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8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875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524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01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714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73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87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7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9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261千元,係本院民事庭
   外牆拆除修繕及少年教室規劃「多功能空
   間」室內修繕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582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504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2千元。
2.設備及投資5,087千元,係購置監視錄影系統
 、空調冰水主機等雜項設備費。
31,002,000 22,873,000 8,129,000 35.54%
2000 業務費 25,915,000 18,474,000 7,441,000 40.2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6,000 56,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659,000 1,599,000 60,000 3.75%
2027 保險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0 4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3,000 373,000 0 0.00%
2051 物品 2,636,000 2,557,000 79,000 3.09%
2054 一般事務費 10,274,000 7,374,000 2,900,000 39.3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261,000 3,859,000 4,402,000 114.0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82,000 1,582,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504,000 50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087,000 4,399,000 688,000 15.64%
3035 雜項設備費 5,087,000 4,355,000 732,000 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