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5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3,20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2,7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0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30千元。
2.通訊費5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40千元。
(2)郵資費16千元。
3.資訊服務費1,532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4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9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8千元。
7.物品2,38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6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68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34千元。
8.一般事務費7,153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440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394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8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2,875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583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651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714千元。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73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87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87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9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22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338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247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1千
  元。
10.國內旅費504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8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22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4,338千元、雜項設備費4,
  457千元,包括:
(1)本院院本部辦公大樓南、北兩側地板更
  新及中庭樓梯增設塑膠地板工程948千元
  。
(2)民事庭佈告欄增設雨遮及梯架工程138千
  元。
(3)購置雙色無版印刷機、叫號資訊系統等
  雜項設備費4,296千元。
(4))打造國民法官法庭整修計畫總經費7,83
  8千元,分2年辦理,110年度已由司法院
  編列4,425千元,111年度由本院編列3,4
  13千元。 (房屋建築養護費3,252千元、
  雜項設備費161千元)。
22,710,000 19,306,000 3,404,000 17.63%
2000 業務費 18,253,000 15,871,000 2,382,000 15.01%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6,000 56,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532,000 1,490,000 42,000 2.82%
2027 保險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80,000 48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3,000 373,000 0 0.00%
2051 物品 2,389,000 2,339,000 50,000 2.14%
2054 一般事務費 7,153,000 7,453,000 -300,000 -4.0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38,000 1,504,000 2,834,000 188.4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38,000 1,582,000 -244,000 -15.42%
2072 國內旅費 504,000 50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457,000 3,435,000 1,022,000 29.75%
3035 雜項設備費 4,457,000 3,435,000 1,022,000 2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