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9,42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二、加快民刑事
及行政訴訟辦案速度。三、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從速辦
理重大民刑事案件。四、清理並防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遲
延案件。五、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
等犯罪。六、繼續加強調解、和解,提高成立比率。七、
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八、辦理與審判等
活動有關之業務。九、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少
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十、辦理公證及提
存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家調案件儘量使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
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四、加
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辦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維持
率及辦案速度。五、民事事件業務預計辦理66,000件,刑
事案件業務預計辦理30,000件,民事執行業務預計辦理13
0,000件,行政訴訟業務預計辦理800件。六、對失學、失
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以高度輔導。七、加強再犯
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八、落實政府
「反毒」政策,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九、預計辦理
少年事件業務2,500件,家事事件業務11,000件,家事事
件調查業務220件,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2,000人
。十、要求妥速辦理公證、提存事件,力求便民。十一、
繼續清理清償提存逾期10年未領事件,並依規定解繳國庫
。十二、公證業務預計辦理5,500件;提存業務預計辦理2
,5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51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40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57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50千元。 2.保險費29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73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113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01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授課鐘點費259 千元。 4.物品1,52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59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75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200千 元。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79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 (7)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585千元。 (8)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159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0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9千元。 6.給養費4,855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1,073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023千元。 (2)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0千元。 |
8,516,000 | 8,771,000 | -255,000 | -2.91% | |||
| 2000 | 業務費 | 8,516,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07,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9,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73,000 | |||||||
| 2051 | 物品 | 1,52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59,000 | |||||||
| 2057 | 給養費 | 4,85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0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