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470,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二、加快民刑事
及行政訴訟辦案速度。三、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從速辦
理重大民刑事案件。四、清理並防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遲
延案件。五、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
等犯罪。六、繼續加強調解、和解,提高成立比率。七、
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八、辦理與審判等
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家調案件儘量使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
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四、加
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辦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維持
率及辦案速度。五、民事事件業務預計辦理65,000件,刑
事案件業務預計辦理31,000件,民事執行業務預計辦理13
7,000件,行政訴訟業務預計辦理85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105預算 | 105差異 | 105比例 |
|---|---|---|---|---|---|---|---|---|---|
| 04 |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0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8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4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83千元。 2.物品10千元,係文具紙張。 3.國內旅費8千元,係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 證據旅費。 |
205,000 | 116,000 | 89,000 | 76.72% | |||
| 0200 | 業務費 | 205,000 | 116,000 | 89,000 | 76.72% | ||||
| 0203 | 通訊費 | 187,000 | 98,000 | 89,000 | 90.82% | ||||
| 0271 | 物品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8,000 | 8,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