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37,05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7,55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50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84千元。
(2)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32千元
  。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4千元。
3.資訊服務費2,889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
4.保險費5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768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2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84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8千元。
7.物品11,835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146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149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8,421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5
  3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經費36
  千元。
(6)因應法庭活動所需錄音、錄影耗材費500
  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67千元
  。
(8)司法風紀宣導經費140千元。
(9)與民有約活動經費393千元。
(10)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70千元。
(11)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330千元。
(12)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11,535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53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1,204千元。
(3)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906千元。
(4)植栽維護費100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340千元。
(6)第二級古蹟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開放參
  觀所需經費1,23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382千元,係辦公大樓消防
 水帶箱水帶更換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164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9,071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28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5千
  元。
11.國內旅費32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86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37,552,000 36,041,000 1,511,000 4.19%
0200 業務費 37,552,000 36,041,000 1,511,000 4.19%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50,000 150,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2,889,000 2,889,000 0 0.00%
0231 保險費 57,000 57,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768,000 768,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2,000 402,000 0 0.00%
0271 物品 11,835,000 11,949,000 -114,000 -0.95%
0279 一般事務費 11,535,000 9,522,000 2,013,000 21.14%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382,000 1,424,000 -1,042,000 -73.17%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164,000 8,510,000 654,000 7.69%
0291 國內旅費 320,000 32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