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3頁
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27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2.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 及少年保護管束等業務。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5.辦理 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0,000件。2.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13,000件。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預 計辦理家事事件業務6,000件、少年事件業務1,150件及家 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5.預計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 輔導業務1,200人。6.預計辦理公證業務2,700件及提存業 務1,500件。7.預計辦理行政訴訟業務450件。8.提高民事 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9.強化調解、和解,期疏減訟源。10.妥適辦理民事執行 事件以維護當事人權益。11.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12.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 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13.落實政府「反毒」政策, 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14.加強推廣公證業務。15.加 強辦理假扣押、假處分案件提存事項。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95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6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1千元。
(2)郵資費36千元。
2.保險費1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8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71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
  費82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533千元。
4.物品54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2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85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4)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47千元
  。
(5)尿液檢驗耗材150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181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7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千元。
6.給養費1,789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67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58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
  費46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12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77千
  元。
(5)少年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72千元。
3,956,000 3,745,000 211,000 5.63%
2000 業務費 3,956,000 3,745,000 211,000 5.63%
2009 通訊費 67,000 84,000 -17,000 -20.24%
2027 保險費 14,000 1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86,000 153,000 533,000 348.37%
2051 物品 540,000 878,000 -338,000 -38.5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1,000 181,000 0 0.00%
2057 給養費 1,789,000 1,789,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679,000 646,000 33,000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