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7,53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2.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
及少年保護管束等業務。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5.辦理
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0,000件。2.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13,000件。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預
計辦理少年事件業務1,150件、家事事件業務6,000件及家
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5.預計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
保護輔導業務1,200人。6.預計辦理公證業務2,700件及提
存業務1,500件。7.預計辦理行政訴訟業務450件。8.提高
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
度。9.強化調解、和解,期疏減訟源。10.妥適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以維護當事人權益。11.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
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12.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
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13.落實政府「反毒」政
策,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14.加強推廣公證業務。1
5.加強辦理假扣押、假處分案件提存事項。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8預算 | 107預算 | 107差異 | 107比例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32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9,19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9,189千元。 2.委辦費1,526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 外拍賣變賣代辦經費107至110年度委外案件 ,計畫總經費4,597千元,分7年辦理,本年 度編列第2年經費1,526千元。 3.物品360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 費。 4.一般事務費18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 5.國內旅費2,064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
13,329,000 | 13,183,000 | 146,000 | 1.11% | |||
| 0200 | 業務費 | 13,329,000 | 13,183,000 | 146,000 | 1.11% | ||||
| 0203 | 通訊費 | 9,199,000 | 10,299,000 | -1,100,000 | -10.68% | ||||
| 0251 | 委辦費 | 1,526,000 | 152,000 | 1,374,000 | 903.95% | ||||
| 0271 | 物品 | 360,000 | 540,000 | -180,000 | -33.33%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18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2,064,000 | 2,192,000 | -128,000 | -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