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49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行政訴訟業務。2.辦理民事 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3.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 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6,000件。2.預計辦理刑事案件 業務13,000件。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預 計辦理行政訴訟業務450件。5.提高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 、行政訴訟業務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6.強化調解、和 解,期疏減訟源。7.妥適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以維護當事人 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742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8,01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8,000千元。
2.物品540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360千元。
(2)例稿印製費180千元。
3.國內旅費2,192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10,742,000
0200 業務費 10,742,000
0203 通訊費 8,010,000
0271 物品 540,000
0291 國內旅費 2,192,000